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华商国际学院“宪法晨读”活动
2019年12月4日
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
12月1日至7日
是我国开展宪法宣传的活动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实施宪法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弘扬宪法精神是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内在要求。
作为华商国际学子,要认真学习宪法知识,积极弘扬宪法精神,主动捍卫宪法权威。同时,我们也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教育系统集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我院于2019年12月3日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宪法晨读”活动,华商国际学院全体学生以不同形式参与本次活动。
(活动现场)
上午7:10,19级全体学生在早自习课室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各班由班长带头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全体同学跟读。同学们精神饱满,情绪激昂,细读体会宪法的庄严与庄严。
而其他无早读安排的华商国际学院学子,他们自行动员身边的同学在课室朗读宪法。他们用实际行动,表达自己对宪法的无比尊崇以及对祖国的至高热爱。
(活动现场)
18岁:成年了,一切要靠自己啦
第二章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四十九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0岁:长大了,可以参军了
第二章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22岁:大学毕业,参加工作
第二章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伟大的新时代
在这个新时代
宪法的精神不断发扬
将全面依法治国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在这个新时代
我们充分享受民主与法治的阳光
更加坚定对宪法的信仰
让我们一起携手
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图文排版 | 新媒体部 邓心悦
文案提供 | 华商国际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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